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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安装出实招推进“浙安工匠”及“师带徒”工作

1月21日,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、行政、工会联合印发《“浙安工匠”及“师带徒”工作的奖励办法》,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激励机制,贯彻落实《浙建集团关于实施“十百千万”浙建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》(浙建设党〔2017〕63号)、《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》(浙安司党〔2020〕47号)等文件精神,传承浙江安装“又红又专”文化基因,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加快浙安工匠培育,全面深入开展“浙安工匠”师带徒活动,促进更多员工成长成才,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实浙安工匠铁军品牌,为工程建设和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队伍坚强保障。

本办法对全国一类大赛、全国二类大赛、全省一类大赛、全省二类大赛、全省三类大赛、浙建集团(市级)竞赛6个层级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和师傅的奖励给予明确。其中,对于全国一类大赛第1名的选手奖励10万元、该选手的师傅奖励5万元。本办法还对荣获浙建集团授予“浙建工匠”称号的职工,按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:浙建匠领5000元、浙建匠师3000元、浙建匠才2000元。所列的奖励事项,不论上级和有关方面是否已有奖励,集团均按本办法给予奖励。所需经费由集团人才专项基金列支,按年度审核汇总,发放到本人的工资卡。

为鼓励“师带徒”工作,本办法进一步明确,荣获“浙建匠才”及以上称号的每个师傅原则上至少带1名徒弟。师傅所带徒弟中多人获奖的,师傅所获奖励可以累加;同一徒弟在多个层级比赛中取得好成绩,师傅所获奖励可以累加。“师带徒”工作,师傅一般指:荣获浙江工匠、浙江建设工匠、浙江金蓝领、浙建匠领、浙建匠师、浙建匠才等荣誉称号的在职人员。集团工会将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第一名的徒弟及其师傅,作为向上级工会推荐五一劳动奖章、浙江工匠、浙江建设工匠等荣誉的优先对象。所带徒弟取得优异成绩的,在给予师傅一定的物质奖励基础上,集团向浙建集团推荐授予“浙建名师”称号。“师带徒”工作,由集团工会牵头,党群工作部统筹协调落实,以年度为单位,动态更新调整,长效开展。不仅限于各专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,集团各管理部门和条线均可参加。(党群工作部)